关于限制类医疗技术诊疗目录的公示发表时间:2024-08-26 07:54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及《湖北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鄂卫规〔2019〕8号)、《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2022年版)》和《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管,做好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规范临床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现将我院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公示如下: 国家级限制类医疗技术: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我院开展的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已于湖北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备案,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技术管理要求,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第二职工医院 2024年8月23日 |